一、职业定义:
健康管理师是从事对人群或个人健康和疾病的监测、分析、评估以及健康维护和健康促进的专业人员。
二、职业等级:
分为助理健康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三级),健康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二级)和高级健康管理师(国家职业资格一级)。
三、工作内容:
1、采集和管理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信息;2、评估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和疾病危险性;3、进行个人或群体的健康咨询与指导;4、制定个人或群体的健康促进计划;5、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维护;6、对个人或群体进行健康教育和推广;7、进行健康管理技术的研究与开发;8、进行健康管理技术应用的成效评估。
四、鉴定方式:
分理论知识考试、专业技能和综合评审三个部分的考核,全部通过为合格。
五、申报条件:
1、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助理健康管理师
(1)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。
(2)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2年以上,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(3)具有中专以上医学相关专业学历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专业工作3年以上,经助理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2、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健康管理师
(1)取得助理健康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,连续从事健康管理工作5年以上。
(2)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者,经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,并取得结业证书。
六、培训教材及师资:
采用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《健康管理师》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,授课师资由厦门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聘请健康管理、预防医学等方面的专
七、授课形式及课时:
分周末班与晚班,2008年8月下旬开始,采用面授加函授相结合的模式,助理健康管理师共130学时,健康管理师共180学时。
八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: